各院(系):
2022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了高效、及时、顺利地完成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根据广州市公安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办理时间安排
1.领取名单:请各院(系)负责毕业生工作的老师在5月25日(星期三)前,到院(系)所在校区的户籍管理办公室领取户口在校的“学生名单”,同时自行下载、打印《户口迁移登记表》(见附件)发放给相关毕业生填写。
2.提交资料:请在6月1日(星期三)前将填写好的《户口迁移登记表》加盖院(系)公章,由院(系)统一交到本单位所在校区的户籍管理办公室。
3.领取迁移证:由院(系)统一领取户口迁移证(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毕业生于离校前到所在院(系)领取《户口迁移证》。
二、户口办理要求
(一)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
1.就业协议书的签约单位在市外:《户口迁移登记表》的迁往地址必须与就业协议书上的入户地址一致;
2.就业协议书的签约单位在广州且本人在广州市有自购房:迁往地址必须与房产证地址一致;
3.就业协议书的签约单位在广州且本人在广州市没有自购房:迁往地址必须与就业协议书上的入户地址一致。
(二)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户口按照政策迁回生源地,《户口迁移登记表》的迁往地址必须与家庭户口首页详细地址一致。
(三)国内升学的毕业生:户口需迁往被录取高校,《户口迁移登记表》的迁往地址与高校集体户口首页详细地址一致。
(四)境外留学的毕业生:户口按照政策迁回生源地,《户口迁移登记表》的迁往地址必须与家庭户口首页详细地址一致。
(五)延期毕业的学生:按真实情况填写延期毕业原因及期限,户口仍保留在学校。
三、工作单位变更及户口迁移证过期的办理流程
1.市外改市内迁移:须本人凭《户口迁移证》及调整后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到户口所在校区的户籍管理办公室办理更改手续。
2.市外迁移:须本人凭《户口迁移证》及调整后的《就业报到证》到户口迁出公安机关办理。
3.户口迁移证过期:须本人凭《户口迁移证》和身份证到户口迁出公安机关办理。
四、注意事项
1.目前已借出户口的应届毕业生须在5月31日之前归还(可委托校内人员办理),为了不影响户口迁移工作,从6月1日起,应届毕业生户口一律不再借出,如需借用户口办理各类签证、公证、婚育证明、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应聘和购房等请务必在5月31日前办好。
2.在学校统一办理时间内,未提交《户口迁移登记表》的毕业生,由本人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校区户籍管理办公室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凡不办理户口迁出的毕业生,离校系统手续不予通过。
请各院(系)将通知内容认真传达到每位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做好相应的引导和解释工作,同时落实应届毕业生离校的相关工作责任人,专人全程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交资料,避免出现错误和遗漏,保证毕业生正常离校,保证学校安全与稳定。
联系方式:
1.五山校区电话:,地址:1号楼师生服务中心2楼15、16号窗口
2.大学城校区电话:,地址:B1-423室
3.国际校区电话:,C2-a栋409室
附件: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2022年版).docx
保卫部(处)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