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取养老金条件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在深圳交满15年社保
二、未缴够15年社保但已达到退休年龄,补缴条件
广东省外非深户籍参保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的最后参保地是深圳、且在广东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
(往后月份补缴且仅能补缴养老、医疗2险)
三、补缴流程
1、个人补缴:员工个人带齐资料去社保局现场补缴;
2、单位补缴:单位在单位网上服务系统补缴,如线上审核不合格带齐资料去社保局现场补缴;
四、补缴所需资料
(1)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登记/变更申请表(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件(非本人办理的提供);
(3)身份证(验原件);
(4)户口本(验原件);
(5)本人在深开户的银行存折或者借记卡(已办理并激活金融社保卡的,以金融社保卡作为缴费账户);
(6)人事档案(有视同工龄的提供。)
备注:其他材料以窗口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