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肖玲玲
医保伴随我们的一声,但很多人对其不了解,为此,青岛医保推出“医保伴您一生”栏目,向市民呈现不同人生阶段如何使用医保。
1.参保
新生儿在出生6个月内应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
★具有本市户籍的新生儿,携带婴儿户口簿原件到居住地街道保障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非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其父母一方必须在本市参加社会医疗保险且享受待遇。参保登记时,携带父母一方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原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原件到居住地街道保障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2.缴费
2020年度医保缴费金额为395元。有以下几种途径缴费:
★自助缴费: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税税通APP、“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或自助办税机等自助办理。
★银行缴费: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合作银行办理缴费。合作银行有青岛银行、交通银行、青岛农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
(注:居民医保费用征收由税务部门负责,如有疑问请咨询税务服务电话,以其解答为准。)
3.办卡
新生儿办理社保卡需监护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新生儿户口本等有效证件以及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等关系证明(如果新生儿与其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则关系证明使用户口簿即可),就近到社保卡合作银行办理。符合制卡条件的,自受理申领之日起5个工作日发卡。
社保卡合作银行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青岛银行、农商银行、招商银行。有的合作银行设有即时制卡网点,可现场申领、现场制卡、现场激活、立等可取。
(注:社保卡的办理属于社保部门职责,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具体内容以其解答为准。)
4.报销
★新生儿在出生6个月内参保的,可以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如果住院前已办好社保卡,直接刷卡联网结算;如果出院时尚未办理好社保卡,需自费结账,待办好社保卡后,携带出院小结、住院发票和社保卡回就诊医院联网结算。
★新生儿出生6个月内未及时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只能从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待遇。
5:待遇
新生儿参保后,可以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多层保障,一个年度保障98万元以上。
★基本医保: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一个年度内最多报销18万元。
门诊:需按规定在定点社区签约,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内费用报销50%,使用基本药物报销比例再提高10个百分点。一个年度内最多报销600元。意外伤害门急诊一个年度最多报销3000元。
住院:需先负担起付线后再纳入报销。一级医院(含社区)起付线200元,报销90%;二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85%;三级医院起付线800元,(青大附院、市立医院、中心医院、海慈医疗集团、齐鲁医院、解放军971医院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80%。
(注:一个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线按100%负担,第二次住院起付线按50%负担,第三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统一为100元。)
门诊大病:符合本市门诊大病病种范围内的,可办理门诊大病定点,享受门诊大病待遇。目前,门诊大病起付线标准和报销比例与住院标准相同,但门诊大病一个年度内只需负担一个起付线。
★大病保险:超出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报销额以上的范围内医疗费,可报销85%,一个年度内最多报销40万元。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范围内医疗费,一个年度内累计超过元的,报销70%,一个年度内最多报销20万元。
★补充医保:使用特药特材,报销60%或80%。治疗必需的基本医保目录外费用,以及基本医保目录最高费用限额以上的费用,个人负担5万元以上的部分,报销70%,一个年度内最多报销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