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工作单位,如何缴纳社保费?过去,找个公司“挂靠”成为一些人缴纳社保费时所采用的办法。但是,这种方式暗藏陷阱,给社保基金安全运行和缴费个人带来很大风险。今年3月开始施行的《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对这种行为作出了明文规定:用人单位或个人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虚构劳动关系缴纳社保的行为均属于骗保行为。
社保“挂靠代缴”为什么不可靠?这是因为其与我国现行法律对劳动关系的认定相悖,具体到参保人个体,找个机构建立虚假劳动关系,名不正言不顺,本身就存在风险。各地曝光的案例中,就出现了不少通过“挂靠”代缴社保费数十年,到了退休年龄却无法领到基本养老金的情况。其实,社保不断线,完全无需借助“挂靠”来实现。法律规定,没有工作单位的个人、自由职业者以及个体工商户,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自行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办理社保登记手续。灵活就业的费率低于职工缴纳单位个人加总费用,也没有额外手续费。
一些人之所以选择“挂靠”方式,大体有三种原因,一是不了解正规途径;二是图省事和异地就业;三是不属于灵活就业人员,只是为了达到连续缴纳的要求。针对上述情况,有必要加强宣传普及,提升社保常识的触达率和覆盖面。比如,在个体参保人经常涉足的场所附近设立公益广告宣传栏;把包括社保常识在内的公共服务事宜搬到“云”上,借助短视频、朋友圈等平台打破部门与地域的局限,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深大众对有关政务信息的了解。
很多“骗保”“套保”案件的发生,最初就是从“挂靠”开始的。如今,我国社保基金规模越来越大、涉及人群越来越多、管理链条越来越长,因此基金管理风险防控的要求更加严格,维护基金安全的责任更加重大。防止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保资金的违法行为,需从拓展监督范围、细化违法情形、明确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升监管效能。
社保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重要性不言而喻。取缔社保“挂靠代缴”,有利于社保基金安全运行。有助于堵住漏洞,维护合规缴费参保人的正当权益,促进社会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