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是给女性职工因生育暂停工作,给予的生活费用,只要缴纳生育保险达到一定条件就能够领取。但是对于领取条件,很多地区提出要提供结婚证等条件才可以,这就让未婚但是已育女性职工领取不了。
针对这一情况,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刘娟在发布会上表示:未婚已育女性办理生育津贴不需要结婚证等材料。
那么,未婚已育女性办生育津贴,真的不需结婚证?
大家知道生孩子需要提前办理准生证,而办理准生证,或者办理生育服务单、生育单等,确实需要提供结婚证。
北京:可以通过在线办理生育登记,也可以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到所属社区、街道或乡人民政府办理。
上海:生育服务证需要提供双方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
从北京、上海两地来说,未婚已育女性办生育津贴不需结婚证是不成立的。而大多数地区也同样,虽然没有明确禁止,但是申领生育津贴,需要提交的资料中,大多与结婚证挂钩。
所以,明明国家都没有限制,只要正常缴纳生育保险,不论是否结婚,符合条件就可以享受生育津贴,为何地方就不能一视同仁,反而设定“门槛”?这与鼓励生育岂不是背道相驰?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