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两年内的灵活就业毕业生可申请社保补贴,符合相关条件的年轻就业人员千万不要错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该补贴的补贴标准为:每月按本市社会保险费最低缴纳标准的2/3补贴,实际缴纳部分低于最低缴纳标准的据实给予补贴。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全程网上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
记者了解到,该补贴面向高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享受本清单有关扶持政策。
申请人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自愿申请补贴:灵活就业时在毕业2年内;以个人身份在本市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或以上;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低于20小时的,在以下其中一个灵活就业岗位工作:为他人(直系亲属除外)提供保姆、家政服务、病人看护、老人护理服务;从事餐饮服务;从事社区保洁、保绿工作;从事社区来料加工、工艺作坊、再生资源回收工作;依托互联网服务平台等新业态、新模式岗位就业(非员工制)。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满足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首次补贴申请;首次补贴发放月份最长可追溯6个月。后续补贴由申请人自首次提出补贴申请之日起每满3个月的次月月底前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告灵活就业状况,并申请已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补贴。
申请人应先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实名注册账号(网址∶
),再登录业务系统(网址
:)办理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并提出补贴申请。具体所需材料可关注"深圳人社"微信公众号获得。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在毕业2年内,允许中断后再次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月份不计发补贴。补贴期限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终止发放补贴:已正规就业;连续3个月未以个人身份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未申请补贴时间超过6个月以上。
深圳晚报记者许娇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