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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与社保不一致的风险
理论上来说,工资和社保是一致的,但是两者不一致,不一定就代表企业有问题。就算系统提示异常,不代表企业就存在问题的。
某总部在深圳,李四在深圳总部签订劳动合同,因李四是深户,要求缴纳在深圳,后面被总部派去上海公司任职,上海公司负责支付并承担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税、承担社保费。
拿上海公司来说,只有工资代扣代缴个税,没有社保,企业是不是有很大的涉税风险?
有人有这样的疑问:在上海只缴个税,没有缴社保,会不会被上海税局认定公司有问题?
企业,总不能因为税局要求社保和工资必须一致,所以总分公司不允许调配员工。肯定不行的,那怎么看这涉税风险呢?
我们分两种情况来看:
情况1:企业人资不变,企业如何面对税务稽查?
需要企业从多方面方式证实。比如企业调配协议,按协议发放薪酬,有签名文件等。
情况2:企业人员调配,企业如何面对税务稽查?
就像案例那样,李四在深圳总部交社保,调拨到上海公司,只扣个税。这种情况怎么办?账务上可以把这部分社保作为其他应收/应付挂账,上海公司可提供内部证据作以税前列支。
其实,李四完全可以在总部缴社保和发工资扣个税。由于上海承担社保、工资。则需要上海公司支付给深圳总部,同时,深圳总部给上海分公司开票,作以税前抵扣凭证。
因此,工资与社保的涉税风险,必须与企业管理相关联。我们需要全面彻底了解涉税业务,准确理解涉税政策,然后找到风险可控的方案。
02
工资涉税稽查的四个方面
根据企业情况,稽查人员针对企业账务上的工资支出,可从4个方面入手稽查:
审核工资凭证
检查企业人员花名册、考勤表、工资明细账和工资条,审核发放工资与银行代发工资的数据是否一致。
2、检查企业职工人数、薪酬标准
检查职工人数分析企业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生产规模来判断企业职工人数和形成标准是否合理。
3、审查账实差异
审查分析企业“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与实际工资总额是否一致,核对各种津贴、补助和奖金发放是否正常。
4、结合第三方信息系统分析企业数据
利用金税三期系统和社保系统,核查工资表中人员与企业交社保人员是否一致,并对企业缴纳个税和收入情况实施检查。
社保挂靠有什么后果?
广东省人社厅和广东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并已于2021年的1月1日正式实施的《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中明确规定,通过虚构劳动关系,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鉴定意见等方式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骗保行为。一旦出现骗保行为将被人社厅立案查处做出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涉及犯罪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2020年7月,北京市出台的《北京市社保中心关于劳务派遣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等公司,为新员工办理社保时,必须提供详细的劳务关系证明信息:包括员工类型、岗位、工薪、实际用人单位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等。如果填报的信息是虚假的,或系统识别不出用人单位,将一律无法参保缴费。而且老沙听说,北京已经查处、处罚多个社保挂靠机构。
老沙想说,挂靠过程中,企业会伪造工资表和单位员工花名册等劳动关系材料,这些是违法行为。虽然还没有法律法规在全国范围内明确禁止社保挂靠行为,但是在很多地方已经把社保挂靠列为骗保行为,情节严重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