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才引进落户补贴等你拿

深圳入户人才引进补贴,各区级额外补贴详细申请流程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为:本科元/人、硕士元/人、博士元/人。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申请租房补贴的要求:新引进人才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二)

深圳人才引进落户补贴等你拿

  深圳入户人才引进补贴,各区级额外补贴详细申请流程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为:本科元/人、硕士元/人、博士元/人。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

  申请租房补贴的要求:新引进人才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二)具有深圳户籍;

  (三)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

  (四)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新调入的在职人才除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区级人才引进补贴

  一,龙华新区人才引进补贴:

  补贴金额:本科硕士博士

  申请条件:深圳户口,市租房补贴发放结束后6个月内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人在人才引进后在龙华区缴交6个月以上社保。

  受理部门:龙华新区人才人事服务中心

  受理材料:

  1.《龙华新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

  3.社保金融卡

  4.龙华新区用人单位1年以上劳动合同

  5.社保部门出具新区用人单位6个月以上社保缴交记录证明

  受理流程:

  1.网上登陆办事大厅系统,进入龙华分厅进行注册。

  2.在线填写信息,上传受理材料扫描件

  3.审核。新区人才人事服务中心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审核,上报新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4.公示。在新区组织人事局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5.拨付。拨付至社保金融卡内。

  二,龙岗区人才引进补贴

  补贴金额:本科硕士博士

  申请条件:深圳龙岗户口,招调通知或者介绍信下发后12个月内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人在人才引进后在龙岗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

  受理部门:龙岗区人力资源配置科(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27号607室)

  受理材料:

  1.《龙岗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

  2.毕业证书

  3.学历验证报告

  4.申请人身份证

  5.申请人户口本

  6.人才引进文件(在职人才提供《调令》,应届生提供《毕业生介绍信》,留学生提供《留学生介绍信》)

  7.申请人金融社保卡

  8.申请人社保清单

  9.申请人获得市级补贴的银行流水账单以及历史明细查询单

  受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按照要求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提交材料

  2.受理审定: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按照规定受理材料,并对申请人资质进行审定。

  3.公示: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在龙岗区人力资源局门户网站上公示资助名单5个工作日。

  4.拨付:公示无异议后,资金进行支付。

  三,宝安区人才引进补贴:

  补贴金额:本科硕士博士

  申请条件:深圳户口,市租房补贴发放结束后6个月内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人所服务的企业注册地点和纳税地点均在宝安区内。

  受理部门:宝安区人力资源局配置科(宝安区委区政府办公楼553室)

  受理材料:

  1.《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追加资助申请表》

  2.身份证

  3.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4.人才引进文件(在职人才提供《调令》,应届生提供《毕业生介绍信》,留学生提供《留学生介绍信》)

  5.与宝安区企业签订的3年以上(含3年)劳动合同

  6.申请人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证明材料

  受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所以单位对申请人的各项条件进行审核,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2.各街道政府服务大厅受理申报,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申报材料不合格的,由申请人完善材料后重新申报

  3.各街道政府服务大厅通知区人力资源局领取申报材料

  4.区人力资源局组织人员进行审核

  5.区人力资源局在区政府网站、区人才工作网和区人力资源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6.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区人力资源局按照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程序报批

  7.资助项目按规定程序核定后,区人力资源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资金拨付手续。

  四,福田区人才引进补贴

  补贴金额:硕士博士

  申请条件:深圳户口,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归国留学人员。市级补贴领取结束后可以申请,介绍信下发后12个月内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人在人才引进后在福田区缴纳3个月以上社保。

  受理部门:福田区人力中心(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沙尾工业区309栋B座。)

  受理材料:

  1.申报人身份证

  2.申报人户口本

  3.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

  4.《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

  5.申报人社保清单

  6.申报人银行卡

  7.申报人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劳动合同,或创业证明材料

  8.申请人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证明材料

  9.市住建部门出具的未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证明材料

  10.《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配套补贴申报表》

  受理流程:

  1.申报:申报人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系统”审核并全额领取补贴后,向区人力中心窗口提交材料。

  2.审核:区人力中心汇总配套补贴申报及申报人名单,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本申报指南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核。

  3.公示:根据审核结果,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在“福田政府在线”公示五个工作日

  4.拨付: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人力中心将申报人纳入配套补贴发放名单,将配套补贴款拨付至申报人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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