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包括已获得居住国永久居留权、留学国再入境资格者),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
同时应满足的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深圳这两天新出台一项政策:
◆补贴标准为本科1.5万研究生2.5万博士3万
◆补贴的发放方式为一次性发放
◆申报者需缴纳过深圳社保,且社保关系仍在本市
◆新标准适用于2016年3月23日起办理接收手续的新引进人才
◆3月23日后引进的新引进人才如已领取租房补贴将自动补差(差额将于2017年第一季度发放)
◆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报者学历需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材料:
1.《学历认证书》(有北京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的对毕业证的认证);
2.《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深圳市对于留学人员身份的证明);
3.个人档案(需确认档案在何处,国内高中以下学历需要进行建档);
4.身份证及户口本;
5.现实表现证明(需在深缴纳社保单位盖公章,如果无工作单位,需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盖章,或街道办);
6.2寸彩色照片;
7.如果结婚需要提供结婚证或结婚证明;
具体的流程是比较复杂的就不在这里说了,可以咨询一下信诚翻译,这个海归团队是很专业的,而且特别懂海归。
要注意不要把户口挂在公司,如果后期离职,户口将迁回生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