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警解读十大便民措施:驾驶证通考无需居住证

5月22日,深圳交警局车管所召开《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新闻发布会,结合深圳车管业务解读即将实施的新政,5类业务可以“异地通办”、5项服务可以“便捷快办”。记者从深圳交警处了

深圳交警解读十大便民措施:驾驶证通考无需居住证

  5月22日,深圳交警局车管所召开《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新闻发布会,结合深圳车管业务解读即将实施的新政,5类业务可以“异地通办”、5项服务可以“便捷快办”。

  记者从深圳交警处了解到,在10项措施中,推行小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实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实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实行摩托车全国通检和6年免检、扩大使用原号牌号码范围等五项措施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可于6月1日按时推出。

  扩大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这一项,深圳作为第一批试点城市已于2018年9月1日开展试点,目前通过电子化转籍办理机动车转出业务592宗,转入业务2436宗。

  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这一项,深圳交警于2014年开展金融机构备案工作,目前已备案金融机构532家,上述企业可通过网上专用授权账号在线申请办理机动车抵押业务,也可通过提供复印件的方式经备案代办人到窗口申请办理动车抵押业务,自开通以来累计办理业务103万余宗。

  另外,深圳交警已设立平安银行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另有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丰田金融等4家金融服务站正在筹建,在此基础上,此项措施可按部局要求于6月1日顺利推出。

  实行机动车销售企业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这一项,深圳交警已于2017年11月利用部局专网服务平台在4S店开展此项业务,目前已有代发临牌汽车经销商企业320家,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代发临牌点46家,截止目前,共发放临牌65万张。

  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这一项,在省局统筹下,深圳作为试点城市已于2018年9月实现,目前深圳已实行购置税票据电子化,业务办理时均实行网上核查。

  开设语音服务平台这一项,深圳交警在现有警服的基础上进行融合升级,打造专业化的语音呼叫平台,目前技术已对接,正筹备场地、席位,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可按要求正式启用。

  深圳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圳交警局将按照公安部、省厅、市局工作部署,完善配套制度,升级信息系统,并加强对改革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深入开展评估问效,确保10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实落地、取得实效,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创业,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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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推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台居民可以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

  2.实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申请人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需要居住地发生变更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申请变更一次考试地。申请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至现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继续参加其他科目考试,已通过的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

  3.试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对在省(区)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对跨省(区)异地申领的,在办理现所在省任一地居住证后,也可直接在全省范围内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4.扩大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在原有15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试点,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计划单列市全部推行,同时各省(区)至少再选择1至2个城市推行。对机动车在试点城市之间转籍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并办理,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

  5.实行摩托车全国通检和6年免检。申请人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直接检验摩托车,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

  6.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当事人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时,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不需要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推行在银行、汽车金融公司等机构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方便群众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已实现与银保监部门、银行等金融机构联网的,实行机动车抵押信息网上转递,公安交管部门网上比对核查。

  7.扩大使用原号牌号码范围。对登记在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的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车辆间互换机动车号牌号码,更好满足群众和单位的需求;同一机动车一年内可变更一次号牌号码。放宽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时限,原车注销、迁出或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8.实行机动车销售企业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推进在机动车销售企业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发放临时行驶车号牌,方便群众购车、领取临牌后即可上路行驶。

  9.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在原有4个省(市)试点的基础上,会同税务部门全面推进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核对,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时网上核对购置税电子信息,群众不需再向公安交管部门提交纸质购置税完税或免税证明。

  10.推行交管语音服务热线。深化“互联网+交管服务”,推广应用语音服务平台,启用全国统一交管服务电话号码“”,为群众提供交通管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业务预约/受理、互联网平台用户信息注册/变更等服务功能。

  以上便民利民服务措施除第10项以外,自2019年6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行;第10项措施,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在全国全面推行。

  来源:南方+

  侨报融媒编辑赖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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