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每人1.5万元,硕士每人2.5万元,博士每人3万元……今年3月,深圳出台了《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规定向新引进入户的人才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但具体实施办法尚未出台。近日,深圳市人社局发出提醒,符合申领条件的新引进人才现在可以申请这一补贴,新标准“落地”后将按照规定补发差额部分。
新引进人才可先申请
据悉,《措施》规定向新引进入户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发放一次性租房和生活补贴,其标准比2015年1月1日实施的《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中新引进人才的租房补贴标准(本科6000/人,硕士9000元/人,博士元/人)有明显提高。
但是,目前部分新引进人才由于不清楚目前申请补贴,是按新标准还是旧标准发放,仍处于观望之中。记者从市人社局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有关工作人员处了解到,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已提交审议。如符合租房和生活补贴申领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即使此前已申领租房补贴,在实施办法发布后,符合条件的可按新标准补发差额部分。
“享受补贴的时间是跟人才引进到深圳的时间有关,预计人才引进到深圳的时间在《措施》发布之后的申请者就可补齐差额。”上述工作人员表示,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完全可以现在先申请,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享受新政中规定的补贴。
新标准规定学历需全日制
值得注意的是,新标准要求是具有“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原标准无这一要求,其他条件与原标准一样,即新引进人才学历需本科以上;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和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新招调在职人才应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有本市户籍、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市区两级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人才租房补贴。
此外,据悉,今年上半年,市本级发放租房补贴3万多人次,涉及金额1.07亿元。(记者胡琼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