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租房的房源有市级和区级两类。市级的房源是面向全市户籍的申请人公开配租,区级的只面向本区户籍公开配租。深圳户籍的人员满足条件可以提出申请。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二)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未领取购房补贴,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时,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
申请人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公租房申请轮候库。但是很多申请公租房的朋友在轮候库看到自己的名字后,认为申请成功了,就一直晾在那里,静静等自己获得公租房的通知。结果突然发现排在自己后面的人已经住上公租房了,自己还在轮候,很尴尬。出现这种情况,很有可能是你没有进行认租房源操作。申请人审核进入轮候库后,通告发布房源认租时,如果有意向,记得要提交认租申请(这是重点,圈起来,待会要考)。如果只是在轮候库里,不认租,就算在轮候库里排第一个,也没办法申请到公租房,因为房子是不会主动找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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