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深圳如何解决高房价带来的“人才隐忧”?2016~2020年,计划新增安排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40万套,供应保障性住房35万套,其中面向人才群体供应不少于70%。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深圳经济的发展之路备受瞩目。如今,深圳新兴产业的崛起急需注入更多新鲜血液,然而,随着深圳房价的持续走高,越来越高的生活成本使许多优质人才望而却步。
深圳如何解决高房价带来的“人才隐忧”?
深圳晚报常务副总编辑周智琛在会谈中提到,深圳的产业转型和经济发展非常成功,但是房价高企,久涨不跌。“房租增长快,年轻人的压力很大。要给人才安居供给侧一定的引导,才能引进人才,留住人才。”
“不管工资涨不涨,房价照涨”,省人大代表石福英说,人才是城市发展的动力,只有引进更多的人才,深圳才能持续发展。石福英说,目前深圳公租房数量仍然较少,有大量的人员申请、排队轮候。市人大代表蓝志刚则现身说法,“以我自己所在的企业为例,在深圳能买上房的不到10%,且多为高管,基层员工实际上买不起房。”
在不断上涨的房价面前,部分企业也与年轻人一样感觉不容易。市政协委员张学虎提到,目前,深圳房价高企,人才不愿来深发展,深圳的竞争能力正在减弱。
公租房为来深人才提供过渡空间
我市一直秉持“人才强市”战略,政府为优质人才提供安居型商品房、公租房等政策也在有条不紊地施行。
市住建局规建处副处长骆惠琼表示,市住建局近期围绕“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优化人才结构”,深入研究保障房需求,正在做关于人才需求的调查。调查大致分为5类,包括重点企业、小微创客企业,医院、学校等机关事业单位等。
她也指出,人才的认定,不仅包括学历、职称资格证、高层管理人员,也包括核心技术人员等。“请各企业配合政府部门填写调查表,摸清人员住房基本情况及需求,以便政府统筹建设人才住房。”
收入不高,进入职场时间不长,买不起商品房,许多年轻人是典型的夹心层,既不能作为低收入困难群众享受基本民生保障,又无力承担高额的房价,实现安居梦“压力山大”。
对此,市人大代表朱闻博指出,如今深圳的公租房应呈现一种可循环的模式,给予初入社会的人才一个成长的过渡空间,等人才具有购房实力后,还可以将公租房释放出来,提供给下一批人才居住。
“解决了高房价带来的生存难问题,人才会自然而然地涌入。”朱闻博说。
“向周边城市‘借地发展’”
市政协委员张学虎表示,要在市场化的环境下寻求降低房价方法。他认为应该开放农民房的交易市场,对其进行集中化的管理和市场化的改造。“城市是给生活在城市中的人居住的,不是给参观的人居住的”,要将可用的农民房资源充分利用起来。
张学虎还表示,深圳可向周边城市“借地发展”,这不仅能缓解深圳人的购房压力,也能给周边城市聚集人气,这对双方城市来说是共赢的局面。而如何借地建房,难点不在于房子,而在于相关的交通等配套设施。
实物分配与货币补贴相结合
优化人才住房保障
2016年初,市住房与建设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6-2020)》,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目前已完成信息征集工作。该规划意见稿中提到,2016~2020年,计划新增安排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40万套,供应保障性住房35万套,其中面向人才群体供应不少于70%。
座谈会上,市住建局规建处副处长骆惠琼提到,由于城市建设的加快,深圳的土地资源十分紧缺,根据现有土地储备情况,“十三五”期间只能提供约150公顷的地,如按照每60平方米一套来计算,只可以建设15万套房,这是远远不够的。
那么,如何实现新增安排筹集40万套的目标?骆惠琼谈到以下几个途径: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尤其是要加大地铁沿线站点及车辆段的保障房用地供应;充分挖掘存量项目,即“十二五”已提供用地正在建设及未建设的;利用好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以棚户区改造为切入点消除二线插花地、危旧楼房的改造;鼓励企业和原农村集体利用自有用地建设;加强深莞、深惠、深汕之间城际合作,打破我市土地资源瓶颈。
房改处调研员谢婉华认为,高房价问题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应该由市场和政府两个渠道来解决。市住建局高度重视人才住房问题,为吸引人才来工作,留住人才,当前深圳市住建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正在研究人才住房的若干措施,通过实物分配与货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优化人才住房保障。
针对当前土地紧缺情况下,政府也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利用存量自有用地建设单位住房,优先解决其员工住房,也可同时利用公交场站、变配电站上盖保障房,以缓解住房压力;发挥各区建设保障性住房的作用,加大保障性住房的供应。
面对当前市民住房压力,谢婉华则表示,市民可以积极利用现有政策,如申请公租房、安居型商品房等。同时,市民还可以关注深圳住房建设局微信公众号,随时掌握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及申请轮候最新动态,符合条件及时申请排队轮候。
关于人才定位问题,骆惠琼表示,住建局正分类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重点企业,小微创客企业,医院、学校等各类人才的需求进行调查。同时,也会将各位代表的声音与人社局对接,共同寻找解决方案。
新闻延伸
深圳申请“安居房”这些资格你得具备
据了解,大部分市民对安居型商品房(下称“安居房”)并不清楚,也不了解如何申请,从而错过了申请的机会。
目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已开通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信号:),市民可登录微信搜索“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或,了解安居房、公租房等相关信息。此外,市民还可以登录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安居房”申请资格
居民户口簿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都具有本市户籍。注意,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另外,如果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但是没有深圳市户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并且申请条件不受户籍限制。
婚姻及年龄条件
(只需符合一项)
●已婚或单亲家庭;
●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可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
根据规定,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申请的,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但如果申请人子女已经年满18周岁则不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
●申请人为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申请人家庭存在优抚或残疾情形的,无社保累缴时间要求;
这里的社会保险指的是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其他险种;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住房
(同时符合)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
如果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任一政策性住房都不符合申请条件;
●在本市未领取购房补贴。
计生条件
(只需符合一项)
●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如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15年的。
“安居房”申请渠道
申购安居型商品房的,建议登录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网站
(
进入“安居型商品房申请系统”申领。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议登录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网站(进入“公共租赁住房配租专栏”申领。
“安居房”申请具体程序
网上申请
查看入围名单
提交申请材料
及交纳诚信金
看房
选房
签订协议和合同等